一名徐姓醫事檢驗師,並沒有醫師資格,涉嫌在醫事檢驗所內,多次替受檢驗者進行胸部X光及目視檢測,在未經合法醫師判讀及確定檢查結果之下,就在體檢「檢查表」記載「胸部X光檢查正常」等字樣,桃園地檢署認為,這屬醫療行為,這名醫檢師已經違反醫師法,聲請簡易判決。(李明朝報導)

 這一起違反醫師法遭到檢方聲請簡易判決的案件,是桃園縣一家醫事檢驗所的徐姓醫事檢驗師,涉嫌替受檢者進行胸部X及目視檢測判讀等行為,根據桃園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廖江憲表示,被告是醫事檢驗師,沒有取得合法醫師資格,多次在醫事檢驗所內判讀,涉及違反醫師法。

 桃園縣衛生局接到民眾提供的體格檢查表,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承辦檢察官追查,找到12份檢查表,其中民眾的一般體格檢查表上記載,胸部X光檢查正常等醫療行為,擅自執行醫療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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