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吸引更多貿易相關業者申請優質企業(AEO)認證,財政部將持續研議給予優質企業更多的優惠措施,預期未來優質企業可適用的優惠措施,也將不限於海關業務。

為落實我國供應鏈安全管理、提升貿易競爭力及促進海關與業者建立合作夥伴關係,財政部於去年底發布「優質企業認證及管理辦法」,將所有供應鏈業者納入實施優質企業(AEO)認證。截至六月初,優質企業共計有三四五家,包括三二○家一般優質企業(均為進出口業者)及二十五家安全認證優質企業(五家為報關業者,十九家為進出口業,一家倉儲業者)。

另財政部亦持續推動與主要貿易國家美、日、歐盟及大陸等洽簽AEO相互認證協議,以協助我國優質企業之貨物出口至他國時得享受快速便捷通關待遇,提升企業國際競爭力。

財政部表示,目前經我國海關認證之AEO業者得享有之貨物通關優惠包括較低之查驗比率、按月彙總繳稅、國貨復運進口得申請具結放行,事後再核銷原出口報單、報單完稅價格為新臺幣一億元以上者,得以免審免驗通關、設立貨物未放行案件處理單一窗口,提供廠商諮詢並協助解決通關流程問題。

為吸引更多業者申請優質企業(AEO)認證,財政部正研議擴大給予AEO業者優惠措施,例如依現行「海關管理貨櫃集散站辦法」等規定,轉口櫃須進行加裝、分裝、改裝、拆包、分批、加貼航空標籤或重整等作業,運輸業者必須事先申請,如經核准後並須接受海關監管,未來經海關認證之優質企業,僅須事先書面報備,無須經海關准駁並可自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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