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唐筱恬台北14日電)立法院三讀通過法官法,司法院長賴浩敏表示,歷經至少23年的法官法終於完成三讀,堪稱「司法改革歷史性的里程碑」,且法官法能保障好法官權利,建立退場機制淘汰不適任法官。

賴浩敏今天晚間在司法院召開記者會表示,歷經至少23年的法官法終於完成三讀立法,成果得來不易,堪稱「司法改革歷史性的里程碑」,更象徵著司法改革初步階段性成果。他感謝過去歷任司法院長、相關修法人員推動法官法的努力。

賴浩敏說,法官法保障法官應有的權利,例如維持法官審判獨立、職務保障等都有明確規定,可讓法官無後顧之憂,讓優秀法官繼續為司法努力,也明訂不適任法官的退場機制。

賴浩敏指出,先前司法官風紀案、爭議判決等引發社會輿論,讓司法改革受到前所未有的關注,也讓司法院深切體認到人民對司法的高度期待,為了不讓少數不良法官打擊好法官的士氣,將用退場機制淘汰不適任法官,維護好不容易建立的司法信譽。

賴浩敏說,法官法對司法院來說具有「定心丸」作用,更是實踐司法改革的開始,希望未來所有當事人都能放心將案件交給法官,保護全民福祉。

司法院指出,法官法重要規定在於強化不適任法官的淘汰機制、法官人事審議委員會及法官評鑑委員會引進外部成員、擴大應付個案評鑑事由、法官全面評核與法院團體績效評比制度、法官受懲戒後轉任律師的限制、建立職務法庭審理法官懲戒等事項。100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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