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供民眾安全的消費購物場所,新北市政府工務局將於明(四)日起針對轄內五十六家大型商場、百貨公司及KTV、MTV等場所進行為期十天的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工務局表示,一旦發現公共場所有影響逃生避難之公安缺失,將依建築法第九十一條規定處以六萬元以上三十萬以下罰鍰,並於改善期限屆滿後立即進行複查,如有仍未改善並嚴重影響公共安全情形發生者,最高將予停止供電供水之處分。

工務局表示,新北市面積達三○○○平方公尺以上大型商場、百貨公司有三十五家,KTV十九家、MTV二家,總計五十六家。自四日起每天分二組人馬進行十天的安檢,檢查項目包括安全梯、走道、逃生避難通道、緊急進口等安全設施是否通暢無阻,防火區劃、自動防火鐵捲門下方、排煙室是否違規設攤或堆置雜物及是否依規定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申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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