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新社美國加州蘭喬帕洛斯維第斯31日電) 谷歌公司(Google)前執行長施密特(Eric Schmidt)為發展社群網站失利承擔責任,但堅持谷歌不僅僅是1個搜尋引擎。

在議題廣泛的「數位包打聽」(All ThingsDigital)會議上,施密特於31日晚間表示:「我不會僅將谷歌形容為搜尋引擎和廣告平台。」數位包打聽會議於加州南部蘭喬帕洛斯維第斯(Rancho PalosVerdes)度假勝地舉辦。

他說:「我們基本上就是1個雲端運算公司。」

施密特認為谷歌漸入佳境的發展包含Android驅動的智慧型手機和平板電腦,以及「龐大的地圖業務」,其中包含與蘋果剛續約的地圖服務。

施密特將谷歌的線上影音分享服務標示為其最成功的收購之一。

據施密特的說法,谷歌為網路產業中擅於開發「平台策略」的4家公司之一。他例舉的其他公司為亞馬遜(Amazon)、蘋果(Apple)和臉書(Facebook),微軟(Microsoft)則未被例舉。(譯者:中央社張詠晴)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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