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名11歲的孫小弟,兩年前過馬路時,被行進間的物流貨車防捲入裝置勾到,右腳膝窩嚴重受傷,還撞掉四顆牙,他的父親認為這輛貨車加裝防捲入裝置,不符合交通法規,監理機關也未善盡監督責任,提起國賠,但法院認為貨車沒有違規,駁回告訴。

孫爸爸拿出兒子右腿膝窩受傷的照片,回想意外當時的慘狀,更心疼寶貝兒子承受的痛苦,罪魁禍首,是這輛物流貨車左側,加裝的防捲入裝置,邊緣高度剛好與孫小弟膝蓋等高,行進間就這樣不巧勾到小朋友。

孫爸爸找來交通法規,發現3.5公噸以上的貨車,規定要裝防捲裝置,但肇事的貨車,重量是3.49公噸,質疑監理單位疏失,孫爸爸提國賠286萬元,但法院認為小貨車加裝防捲裝置,並未違規,駁回告訴。

心疼的父親堅持上訴,也讓人注意到,防捲入裝置,主管單位將來是否要更嚴謹規範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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