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報【記者陳景婷/台北報導】

打擊黑心食品,高雄地檢署昨日發函給環保署,要求提供8種塑化劑的製造商、進口商名單,從源頭追查塑化劑流向,環保署也政策決定,把塑化劑由第四類毒化物改列為第二類毒化物。此外,衛生署昨日也提出《食品衛生管理法》修正案,將加重食品違規罰責,最高罰1000萬元、5年以下有期徒刑。

高雄地檢署要求,環保署須提供塑化劑製造商、進口商名單資料。檢調追查重點除已知違法使用的DEHP、DINP、DBP,也包括DBP、BBZP、DMP、DOP、DEP等。目前,DOP是第一類毒化物,DBP、DMP、DEHP是第四類毒化物,其他四種並未列管。

檢方擴大追查流向

衛生署長邱文達昨天至國民黨中常會進行塑化劑事件報告,他指出,截至5月31日清查結果,涉案源頭廠商為昱伸香料公司及賓漢香料公司2家。列管廠商318家、可能使用受汙染起雲劑中下游廠商195家、可能受汙染食品537項;累計通報美國、中國大陸、加拿大馬來西亞、英國等15個國家和地區,共計12家廠商、67項產品。

邱文達表示,衛生署已會同消保會,發動地方衛生稽查人員及消保官,前往全台各大賣場及販售通路,稽查含有起雲劑的「運動飲料」、「果汁飲料」、「茶飲料」、「果醬、果漿或果凍」、「膠囊錠狀粉狀的型態」5大類,徹底掃蕩黑產品,31日已稽查2260家製造商,1543品項,限時178家改善,希望「整個塑化劑風暴,最快在2周內落幕」。

值得注意的是,環保署已政策決定,把塑化劑由第四類毒化物改列為第二類毒化物。為加快列管腳步,提前於昨日下午召集專家學者召開毒化物諮詢會議。預料會議將無異議通過把塑化劑改列為第二類毒化物。環保署也將後續再召開跨部會協調會、公聽會,預料最快一個月可完成改列作業,並完成公告。

環保署還將強化第四類毒化物的流向管理,修改「毒性化學物質運作紀錄管理」規定,將原本一年申報一次,修正為逐日記錄、逐月申報。

塑化劑風暴重挫食品、飲料業,衛生署昨日向行政院提出《食品衛生管理法》修正案。衛生署透露,修正案中要求,一定規模的食品業者須設置食品專業技術人員,同時也加重違規罰責。罰款金額提高為100萬到1000萬元,最高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組長蔡淑貞表示,修正案也增列對於一定規模的食品業者,必須設置食品專業技術人員。

5大類食品須認證

衛生署已經公告,要求民國101年加入HACCP認證(食品安全管制系統)的餐飲業、水產業、肉類加工食品業,都要設有食品專業技術人員,這次修法將擴大要求更多業者納入,例如可能包括這次的飲料、膠囊錠粉狀等5大類食品。據悉,立法院及行政院已有共識,要趕在6月14日前立院本會期結束前通過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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