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26日)初審通過「冤獄賠償法修正草案」,除了依照大法官解釋的內容,將法案名稱改為「刑事補償法」之外,也將死刑執行的補償金調高為新台幣5,000元折算1日,並取消補償上限。未來江國慶的家屬若提出冤獄補償,將可望領取1億元左右的補償金。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26日初審通過「冤獄賠償法修正草案」,將目前死刑執行賠償金,從每日新台幣1,000元到3,000元,提高到5,000元折算一日,並取消最高3,000萬補償金的限制。江國慶是在1997年、21歲時遭到槍決,依照當年民眾平均餘命76歲計算,江家依法約可獲賠新台幣1億多元。

參與審查的立委呂學樟說:『(原音)從我們原來的版本是1,000到3,000元以下,調為5,000元折算1日,就是下限是1,000萬,把上限予以取消;主要的用意就是說人的生命是寶貴的,生命是無價的,所以我們把上限拿掉,依照實際情況處理。比方說,江國慶的案子確認以後,應該就不是原來的最高3,000萬。』

此外,依照大法官解釋的內容,委員會也將法案名稱改為「刑事補償法」;同時,也把搜索、扣押納入刑事補償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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