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記者何瑞玲/新北報導〕板橋分局後埔所警員鄧志安、陳郁丰、偵查隊員郭信璋,涉嫌按月收受色情護膚店業者賄賂、包庇。板橋地檢昨依貪污罪嫌起訴。檢方認為3人犯後態度不佳,業者指認後,仍否認犯案,分別具體求刑15年及12年。

檢方調查,98年4月間,吳進村向鄧員暗示,可以按月交規費行賄,換取不查緝或通風報信,鄧員從98年4月收賄到99年5月,板橋地檢署去年指揮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搜索板橋警分局後埔派出所、色情場所共19個點,查出收賄的還有陳郁丰及郭信璋,門口站崗警員每月行賄1萬元,每月交付4萬元給郭員,其中3萬元代轉副所長「打點」,但郭員將賄款全吃下,從98年9月到99年4月合計32萬元。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蕾蕾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