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政府對跨國企業Google開罰100萬,原因是Google ANDROID系統付費軟體,只有15分鐘鑑賞期,違反台灣消保法7天鑑賞規定,Google態度強硬,已經停賣付費軟體,但也有民眾認為,7天可能遊戲都已經破關,音樂也聽膩,Google總公司也預定週四派人來台討論。

手機下載Google ANDROID系統應用軟體,卻已經找不到付費版,因為Google鑑賞期只有15分鐘,台北市政府決定開罰100萬,Google乾脆暫時停賣付費APP,態度很強硬。

拒絕提供消費者7天鑑賞期,已經違反台灣消保法,但也有民眾認為,7天試用,遊戲都能玩到破關,音樂說不定也聽膩;消保法規定,市面上軟體、CD、書籍等,拆封後就不能退,台北市府特地規範智慧手機APP,難道不會有疑慮?

北市府法規會主委葉慶元(2011.06.27):「如果YAHOO做得到,如果蘋果做得到,請問Google為什麼做不到?現在利用暫停提供付費軟體的方式,等於是綁架全台灣的消費者。」

雙方槓上,Google還發簡短聲明,說已提供消費者在時限內辦理退費,這項政策能協助消費者購買決策,但市府祭出重罰,仍要求7月1日前提改善計畫,Google總公司也將在週四派人搭機來台,跟台北市府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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