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六月,前屏東高樹分駐所副所長王裕隆,因為線民兼情婦的潘姓女子移情別戀,居然持鋁棒、拔釘器重擊潘女以及她同居的江姓女友,兩人被活活打死,甚至臉和頭都打爆了,高雄高分院二審認定,王裕隆身為人民保母不僅惡性重大,而且沒有悔意,依殺人罪判處兩個死刑。

去年6月11日凌晨,當時擔任屏東高樹分駐所副所長的王裕隆,持鋁製球棒、拔釘器等兇器,到高雄市三民區漢口街潘女住處行兇,為了躲避監視錄影器,還壓低鴨舌帽,用毛巾掩住臉孔,甚至用木棍撥開監視器鏡頭,在門口埋伏守候,一看到潘姓女子出現,就將她及其江姓女友活活打死。

檢方事後驗屍發現,兩名女子分別被重擊19次和51次,死狀淒慘,而且王裕隆作案後,還企圖湮沒証據,法院認定王裕隆預謀殺人,雖然犯案後,曾經報告長官,但不符合自首減刑要件。

死者家屬對王裕隆兇殘的行徑,更是無法原諒王裕隆因為辦案的關係,和毒品女線民潘女發生婚外情,又傳出金錢糾紛,結果不但自毀前途,也破壞自己原本美滿的家庭,二審高雄高分院也認為他泯滅人性,判處兩個死刑,不過,全案還可以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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