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強盜前科的王姓男子,去年才剛出獄,竟然從今年一月起,七度在台中市隨機縱火,釀成一死兩傷慘劇。

檢察官認為,嫌犯與被害人素不相識,也無恩怨,只為了「好玩」,竟然多次在凌晨縱火,惡性重大,因此依殺人等罪,求處無期徒刑。

今年3月28日凌晨,河北路這棟大樓一樓店面突然起火,當時在三樓的林先生,被濃煙嗆醒,跟兒子緊急從三樓跳窗逃生,兩人摔成重傷,但睡在二樓的林太太,逃生不及,葬生火窟,警方事後調閱監視器,抓到王姓嫌犯,當時他撐著一把傘,提著一包衛生紙,發現林先生家的鐵捲門按鈕沒鎖好,跑進去縱火。

林先生說,他跟嫌犯無冤無仇,想不透他為什麼要這樣做。

王姓嫌有搶奪等多項前科,去年才剛剛出獄,但是從今年一月開始,七度對店家民宅縱火,其中5月9日這天,連續放火燒了三處民宅,3月28日這一次,更造成一死兩傷慘劇,檢察官痛批嫌犯只因「好玩」,不顧他人生命和財產,多次在深夜或凌晨縱火,嚴重危害民眾夜間住居安全,因此求處無期徒刑。(民視新聞李坤錫、連澤仁台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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