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賴姓男子五年前,騎著機車載太太外出,卻在重劃區道路上被倒塌的木頭電線桿壓死,家屬請求國賠,最高法院判決市政府敗訴,得賠償一千二百萬,雖然是遲來的正義,但家屬對於時間拖了五年多,對政府仍是相當不滿。

當時坐在機車後座,眼睜睜的看著先生,被倒下的電線桿砸中死亡,賴太太只要一想起眼淚就忍不住流下來,當時他和先生騎車經過鳳山過勇路,重劃區內的一根木頭電線桿突然倒下,砸死了先生,但刑事判決卻是對地主台糖不起訴,讓賴太太心都碎了。

刑事不起訴,在民事國賠求償上賴太太也備受折磨,台糖和當時的高雄縣政府,還有內政部互踼皮球經過不斷上訴,最高法院終於目合併後的高雄市政府,得賠償1217萬元,一起明顯的疏失案件,爭國賠卻碰上政府單位上訴,拖了五年,賴先生的親朋好友全都覺得太離譜,因為他們爭的只是一個公道,畢竟再多的錢 都換不回賴先生的一條寶貴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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