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市政會議今天(7)通過「新北市性別工作平等自治條例」草案,草案內容包括雇主必須給新進1年內的員工,至少3小時公假,參與相關教育訓練;同時增加雇主防制職場性騷擾義務,以及強制違法雇主參與教育訓練等,期望逐漸消弭勞工因性別不同所產生的差別待遇,草案將待市議會通過後實施。(2011-06-07 19:09:06 陳國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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