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宜霖台北報導】台灣行動者艾姆布萊克曾前往西班牙2年,參與佔屋、遊行、塗鴉等街頭運動。佔屋反映出居住的基本人權,也反抗資本的私有化。
房地產是西班牙重要的國內產業,越來越多富人,擁有許多房子,租給別人獲得大量利潤;房地產炒作公司,刻意炒地皮,搞投機生意。一般中產家庭必須負債很多年,才能買房子,原本房價下跌,租屋便宜,但國內經濟破沫化,影響房價;炒地皮商來買房,把人們趕走,造成嚴重問題。
西班牙流傳一句話:「沒有房子的人,沒有人的房子。」房地產建了很多大樓,根本沒有人有錢進去住,這些房子都是沒有人的房子。西班牙城市的空屋率很高,有一群沒有房子的人,質疑為什麼這些房子不能讓人們進去。艾姆說,佔屋,就是佔領一個房子,以房子為基地。佔屋就是凸顯無住屋問題的所在,佔領房子以及沒有使用的政府辦公大樓,要求每個人都有居住的生活需求及權利。
艾姆表示,佔屋有各種不同的行動者,有些是無政府主義者,不相信租屋,為了打破私有權,佔屋作為活動中心、工作坊、住屋,帶著政治意識入住。有些是貧苦的無住屋者,佔屋待到政府判定輸了官司賠款。有的是工人家庭租屋,到期不願意離開,因為會一旦離開,會租到更昂貴的房子,這些單親、貧窮的家庭根本無法負擔,決定繼續留著佔屋,一些人也會幫忙抗議。
西班牙有一些是窮苦人們發現無人使用的公有土地,一家家搭建房子,慢慢越蓋越多,形成一個社區,但沒有擁有土地權。村落長久居住,有些聚落具有30年以上的歷史。
佔屋者的行動藍圖
所佔的屋子有一個法定擁有人,有可能是政府,也可能是居住主人。艾姆說,佔屋最高罰款3百歐元,但在西班牙塞維爾地區簡便套房每月要350歐元,一般的要4百歐元,馬德里甚至要更高5百歐元,還不包括水電,還好西班牙是習慣一群人分享房租,但在經濟考量上,佔屋比較划算。
人們會先尋找一個房子,先觀察是否有人住,還有屋主會不會定期去整理;有些屋主根本不會理會房屋,因為有錢人有3、5棟房子,不會在乎,任由房子擺著。
等到觀察一陣子後,開始破壞門鎖、門窗,慢慢住進去。如果被發現違法,政府會要求離開,但佔屋者不會離開,雙方就會在法庭上見。西班牙法庭程序非常緩慢,可能要等半年到1年的司法程序,包括上法庭對質等繁雜事務。這段時間這些人仍可住這裡,不用繳水電費;西班牙法律表明,人只要活在任何地方,必須供應水電,不可以逕自切斷。
艾姆說,佔屋2小時是強盜、現行犯,可立即逮捕,但只要進到屋子裡超過24小時以上,代表是強佔別人屋子,居住在此,而非去偷東西,必須透過司法,才能趕走。某些特定情況,才會請警方強制驅離,但沒有經過法律程序,可以告警方驅離是違法行為,因為法官尚未裁定佔屋者必須走。
西班牙人民為了生活,激發無窮的生存動能,展開佔屋行動,凸顯無殼蝸牛問題。
艾姆布萊克部落格:http://emblack.wordpress.com/
在巴塞隆納佔屋中,掛上「無政府主義」布條,反抗私有權,凸顯人人都有居住的權利。(圖/艾姆布萊克 文/李宜霖)
街頭的貼紙寫著「沒有房子的人,沒有人的房子」(gente sin casa, casa sin gente),呈現西班牙貧富差距中嚴重的居住問題。(圖/艾姆布萊克 文/李宜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