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多次不良前科的桃園29歲溫姓男子,去年2月間開贓車載電纜線被警方查獲,溫姓男子冒用身份證只差一個號碼的鄰居名字應訊,居然一路幪混過關,先後騙過警方、地檢署和法院,直到警方到鄰居家中查案,這才發現冒名應訊,結果溫姓男子被新竹地院依竊盜、贓物和偽造文書罪名,共判處三年兩個月的徒刑。(彭清仁報導)

真的是騙很大!有毒品、竊盜和偽造文書前科的溫姓男子,因為開贓車載著偷來的電纜線,被新竹縣警方查獲,但溫姓男子卻冒用鄰居張姓男子的名字應訊,結果一路騙過警方、檢察官和法官,溫姓男子也被羈押在看守所。而警方擴大偵辦竊電纜案件,前往張姓男子家中搜索,這才發現是找錯對象,也拆穿溫姓男子冒名應訊的謊言。

警方指出,被告溫姓男子和鄰居張姓男子是小學同學,由於兩人同年、住址也差不多,巧合的是兩人的身份證字號只差一個號碼,因此每次遇到警方臨檢或是犯案被逮,溫姓男子都以未帶證件為由,假冒鄰居張姓男子的名字應訊。原本警方在查獲溫姓男子的同時,就已調閱人口資料,儘管警方當時覺得長像有些不同,但因照片解析度不佳,加上照片年代久遠,才讓溫姓男子一路闖過警方、檢方和院方。而被冒名的張姓鄰居也向警方供稱,常遭鄰居冒名,警方也採指紋鑑定,確認溫姓男子的身份之後,再加一條偽造文書罪名。全案法官審理後,以被告溫姓男子犯下七件竊盜案,並偽造張姓男子簽名應訊十二次,判處被告三年兩個月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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