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報【記者何明國/新聞分析】
大陸最高人民法院16日對外發布了《關於人民法院辦理海峽兩岸送達文書和調查取證司法互助案件的規定》,在兩岸司法互助上,以後地方的高級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和台灣方面對口交流了,不必透過中央的最高人民法院。這雖是大陸對台措施便利化的一小步,卻是大陸對台工作思維轉變的一大步。
北京雖然把台灣視為「地方」,不過,以往對台事權大都還是集中在中央手裡,如司法互助,雖然地方高級法院可以確定的文書,還是要透過中央的最高人民法院提供給台灣方面。這個流程6月25日之後要簡化了,在最高人民法院授權下,地方的高級法院可以直接對台,不必經由最高人民法院就可以直接提供給台灣的對口單位。
從效率的角度來看,這是很好的改變。北京要爭取台灣民心,使各項交流合作措施便利化和便民化是非常需要的,這中間自然涉及事權的下放,北京中央不宜再一把抓。
何況,兩岸進入大交流、大合作、大發展的時代,對台事務龐雜繁多,北京中央要再集中一把抓,恐怕也會力有未逮,因此逐漸放權給地方,是必然的趨勢。
加上兩岸的互動有了十多項協議之後,已愈來愈制度化,北京的對台工作也愈來愈有信心,愈來愈深入到台灣基層。可以說,大陸對台的交流鋪天蓋地而來,省市地方團訪台絡繹於途,「地方對地方」的交流互動正在形成一張天羅地網,全是為了爭取台灣的民心。北京放權給地方的法院直接和台灣對口合作交流,自然符合此一趨勢。
在授權之餘,最高人民法院不忘提醒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辦理海峽兩岸司法互助業務,應當遵循一個中國原則。這是北京的一貫立場,外界不必作文章,也沒有什麼矮不矮化的問題。
不過,值得思考的是,對台工作北京願意對地方放權,是不是代表信心的提升和對台思維的轉變?